釋《詩經‧召南‧行露》──拒絕小弟的跟隨

釋詩經《召南‧行露》

 

薛元澤

 

 

【詩文】

厭浥行露,豈不夙夜?謂行多露。

誰謂雀無角?何以穿我屋。誰謂女無家?何以速我獄。雖速我獄,室家不足。

誰謂鼠無牙?何以穿我墉。誰謂女無家?何以速我訟。雖速我訟,亦不女從!

 

 

【詩義】

小男孩想跟著哥哥去哥哥家裡住,哥哥以路上多露搪塞。小男孩以露又不是整天都有回嘴。哥哥再以房間不夠住為理由,不讓小男孩跟從。

 

 

【注釋】

厭浥行露:厭,壓也,此處指踩。浥,濕潤,此處指沾濕衣服。厭浥行露,踩著行道上的露水會沾濕衣服。

夙夜:從早到晚。

謂行多露:(厭浥行露)是說行道上露水很多。

角:嘴也,這裡指鳥喙。

女無家:女,小弟。家,居住的地方。

速我獄:獄,爭辯。速我獄,急著跟我爭辯。

室家不足:室家,屋內居住的地方,指房間。室家不足,房間不夠。

牙:牙齒。

墉:牆壁。

訟:同獄,爭辯。

亦不女從:也不要你跟從。

 

 

【翻譯】

踩著行道上的露水會沾濕衣服。

豈不是從早到晚都有露水。

(厭浥行露)是說行道上的露水很多。

誰說麻雀沒有鳥喙,為何會鑿穿我的房屋。誰說你沒有居住的地方,為何會急著跟我爭辯。雖然急著跟我爭辯,我家的房間不夠。

誰說老鼠沒有牙齒,為何會鑿穿我的牆壁。誰說你沒有居住的地方,為何急著跟我爭論。雖然急著跟我爭論,我也不讓你跟從。

 

 

【詩義辨正】

          此詩詩義,歷來說法繁多,大多受《毛序》、《韓詩外傳》[1]與《列女傳》[2]的影響。《毛序》:「〈行露〉,召伯聽訟也。衰亂之俗微,貞信之教興,彊暴之男不能侵陵貞女也。」強暴之男指「速我獄」、「速我訟」的人。強暴之男如何侵陵貞女?爭議很多。當然,「召伯聽訟也」的說法也有爭議。《韓詩外傳》與《列女傳》則認為,詩中貞女已許嫁,因男方「一物不具,一禮不備」而「守節貞理,守死不往」、「守節持義,必死不往」,男方因而興訟。然而,是何物不具,何禮不備,而使得貞女誓死不往?也是有爭議。

          此詩詩義跟「強暴之男侵陵貞女」有關嗎?二章「室家不足」,《鄭箋》:「謂媒妁之言不和,六禮之來彊委之。」《正義》:「言彊暴者,謂彊行無禮而陵暴於人。」依鄭、孔的意思,《毛序》所謂的「強暴之男侵陵貞女」指以六禮強迫女方接受而要強娶詩人。《正義》:「六禮者,納採至親迎。女既不受,可彊委之。納採之鴈,則女不告名,無所卜,無問名。納吉之禮,納徵之幣,可彊委,不和,不得請期,期不從,不得親迎。」首章「豈不夙夜,謂行多露」,《鄭箋》:「言我豈不知當早夜成昏禮與?謂道中之露大多,故不行耳。」依鄭玄的意思,詩人是在婚禮之日拒絕男方的迎娶。既然都已請期,已到婚禮之日,則是「親迎」出了問題。這應該就是《韓詩外傳》所說的「一物不具,一禮不備」,也就是《列女傳》所說的「夫家禮不備而欲迎之」。王先謙《詩三家義集疏》:「『禮不備而欲迎之者』,夫不親迎也。女不肯往,以不親迎為輕禮違制也。蓋既許嫁,則非至迎娶之時,無以明其不往,而夫家或其時實有不能親迎之故,遂相持以至於爭訟,女乃必死不往,此詩之所為作也。」綜合鄭玄、孔穎達與王先謙的說法,《毛序》的「強暴之男侵陵貞女」與《韓詩外傳》、《列女傳》的「一物不具,一禮不備」,通通都指男方不親迎。《詩三家義集疏》:「《士昏禮記》云:『若不親迎,則婦入三月,然後壻見於妻之父母。』可見周時原有不親迎者。」既然男方因故可以不親迎,詩人為何「守死不往」?男方因故不親迎,可稱為「彊暴之男」嗎?

          《鄭箋》「媒妁之言不和」的說法只是在說明「室家不足」的原因,而不是在解釋意義。室家不足,嚴粲《詩緝》:「室家之道終不足」,季本《詩說解頤》:「謂其人凶戾,不足為婚姻也」。依先儒之解,「室家不足」指不足以為室家。這裡的「室家」指夫婦。如果「室家」指夫婦,「誰謂女無家」的「家」作何解釋?

          「女無家」的「家」,《毛傳》無訓。《鄭箋》:「彊暴之男召我而獄,似有室家之道於我也。」則鄭玄將「家」解為「室家之道於我」。這樣解法,真是穿鑿附會。朱熹直接將「家」解為「以媒聘求為室家之禮」,這更是不可理解。季本曰:「無家,謂無家業。」牟庭《詩切》:「無家,謂無夫家也。《齊語》曰:『罷士無伍,罷女無家。』韋注:『夫稱家也。』」于鬯《香草校書》:「此『家』字蓋謂其妻。家有妻訓。」此詩的「家」指家業,或夫,或妻,真令人困惑。

          「誰謂女無家」的前文是「誰謂雀無角,何以穿我屋」與「誰謂鼠無牙,何以穿我墉」。雀穿屋的目的是做巢,而鼠穿墉的目的是做窩,二者的共同目的就是要在詩人的房屋內居住。可見「速我獄」與「速我訟」的目的是「女」要到詩人的家裡居住。家,《說文》:「居也。」誰謂女無家,誰說你沒有居住的地方。室家,房屋內居住的地方,即房間也。室家不足,房間不夠。詩人以房間不夠為理由,拒絕了「女」到家裡居住。〈野有死麕〉「有女懷春」與「有女如玉」的「女」指小男孩,詩人的小弟。本文認為,此詩的「女」也是指小男孩,詩人的小弟。詩人應是回父母家,之後離開時他的小弟要跟他一起走。亦不女從,也不要你跟從。詩人不想讓小弟跟隨著他回家。然而「速我獄」與「速我訟」的具體內容是甚麼?詩人為何說「雖速我獄,室家不足」、「雖速我訟,亦不女從」?

          露是水蒸氣遇冷凝結在花草樹木上的水珠,深夜至清晨露水最多。多數學者依毛、鄭的訓解,將「夙夜」解釋為早夜。然而早夜露水尚未形成,何來「多露」?〈采蘩〉與〈小星〉「夙夜在公」,〈魏風‧陟岵〉「夙夜無已」、「夙夜無寐」、「夙夜必偕」,這些詩句中的「夙夜」都是指從早到晚。「豈不夙夜」的「夙夜」,也應作從早到晚解。「從早到晚」指甚麼?「豈不夙夜」緊接在「厭浥行露」之後,本文認為,「夙夜」指行露。何楷曰:「《說文》:『厭,笮也。』笮者,壓也。浥,濕也。言壓此濕于道上。」這裡的「壓」指踩,浥指沾濕衣服。厭浥行露的意思是,踩著行道上的露水會沾濕衣褲。豈不夙夜的意思是,豈不是從早到晚都有露水?謂行多露的意思,(厭浥行露)是說行道上露水很多。本文認為此詩首章的結構是,詩人對小弟說「厭浥行露」,小弟頂嘴說「豈不夙夜」,而詩人再回應「謂行多露」。獄、訟,爭論也。「速我獄」、「速我訟」的意思是,急著跟我爭論。首章就是他們爭論的內容。

          總之,此詩是一個小男孩吵著要跟去哥哥家,哥哥原以路上多露搪塞,小男孩卻急著頂嘴。後來哥哥以房間不夠,不讓他跟著走。題外話,如果〈野有死麕〉中的「女」就是此詩中的「女」,哥哥最後還是拗不過他,讓他跟了過去。

 

 

【詩義回顧】

(1)        《毛序》:「〈行露〉,召伯聽訟也。衰亂之俗微,貞信之教興,彊暴之男不能侵陵貞女也。」《鄭箋》:「衰亂之俗微,貞信之教興者,此殷之末世,周之盛德,當文王與紂之時。」

(2)        歐陽修《詩本義》:「詩人本述紂世禮俗大壊,及文王之化既行,而淫風漸止,然彊暴難化之男猶思犯禮,將加侵陵,而女能守正,不可犯,自訴其事,而召伯又能聽決之爾。若如毛鄭之說,雖有媒妁,而言約未許,不待期要而彊行六禮,乃是男女爭婚之訟爾,非訴彊暴侵陵之事也。且男女爭婚,世俗常事,而中人皆能聽之,豈足當詩人之所美乎?」

(3)        《集傳》:「南國之人遵召伯之教,服文王之化,有以革其前日淫亂之俗。故女子有能以禮自守,而不為強暴所污者,自述己志,作此詩以絕其人。」

(4)        季本《詩說解頤》:「女子能持擇配之正,不為強暴所陵,故作此詩以明志。《小序》謂:『召伯聽訟,貞信之教行,強暴之男不能侵陵貞女。』然詳玩詩辭,有似於暴男興訟以迫貞女,略不見政教之能禁戢奸邪也。先王感時宜不如此,雖使召伯果能聽訟,則亦非大畏民志者,烏足以語二南之化乎?故王雪山謂:『暴男侵貞女,女固可尚,男為何人,豈王化獨及女,而不及男邪?』意此必衰世之詩,錄其女之不苟隨耳。」

(5)        姚際恆《詩經通論》:「此篇玩『室家不足』一語,當是女既許嫁,而見一物不具,一禮不備,因不肯往以致爭訟。蓋亦是有此事而傳其詩,以見此女子之賢,不必執泥謂被文王之化也。苟必執泥,所以王雪山有『豈有化獨及女而不及男』之疑也。《集傳》曰,『南國之人尊召伯之教,服文王之化,有以革其前日淫亂之俗,故貞女有能以禮自守,而不為強暴所污者』。不獨只說得女而遺男,且若是,則此女不將前日亦淫亂,因被服召伯、文王之化而始以禮自守耶!說《詩》最忌固滯,此類是也。」

(6)        崔述《讀風偶識》:「細詳詩意,但為以勢迫之不從,而因致造謗興訟耳;不必定為女子之詩。」

(7)      牟庭《詩切》:「〈行露〉,折酆人獄辭也。申氏女好,而酆氏之子蓋跛行蹩躠者也。申為媒妁所欺而不肯嫁,酆人訟之於理,理官查其實,曾許婚而惜以好女配非其偶,故作是詩。」

(8)      方玉潤《詩經原始》:「〈行露〉,貧士卻昏以遠嫌也。」

(9)      于鬯《香草校書》:「玩此詩之意,蓋此強暴之男欲強此女為妾,而女不順,以至於訟。」

(10)    陳子展《詩經直解》:「〈行露〉,為一女子拒絕與一已有家室之男子重婚而作。」

(11)    高亨《詩經今注》:「一個婦人因為她的丈夫家境貧苦,回到娘家就不回夫家了。她的丈夫以自己有家為理由,要求她回家同居而被拒絕,就在官衙告她一狀。夫婦同去聽審,她唱出這首歌,責罵她的丈夫,表示決不回夫家。」

(12)    余冠英《詩經選》:「一個強橫的男子硬要聘娶一個已有夫家的女子,并且打官司作為壓迫女方的手段。女子的家長并不屈服,這詩就是他給對方的答覆。詩的大意說,你像麻雀和耗子似的害了我,叫我吃官司,但是誰不知道我的女孩兒已經許了人家?你要娶她,你可沒有充足的法律依據。我拚著坐牢也不依從你。」

 

 

【詞意回顧】

●厭浥行露

(1)        《毛傳》:「厭浥,濕意也。行,道也。」

(2)        《鄭箋》:「厭浥然濕,道中始有露,謂二月中嫁取時也。」

(3)        季本《詩說解頤》:「厭浥,濕意。行露,道上之露也。」

(4)        何楷《詩經世本古義》:「《說文》:『厭,笮也。』笮者,壓也。浥,濕也。言壓此濕于道上。」

(5)        馬瑞辰《傳箋通釋》:「厭浥即湆浥之假借。《說文》:『湆,幽溼也。』又曰:『浥,溼也。』《廣雅》:『湆浥,溼也。』湆浥二字雙聲,湆與厭亦雙聲。湆浥通作厭浥,猶愔愔通作厭厭也。」

(6)        高亨《詩經今注》:「厭浥,霑濕。行,道路。」

●豈不夙夜,謂行多露

(1)        《毛傳》:「豈不,言有是也。」

(2)        《鄭箋》:「夙,早。夜,莫也。言我豈不知當早夜成昏禮與?謂道中之露大多,故不行耳。」

(3)        《正義》:「有是可以早夜而行之道,所以不行者,以為道中之露多,懼早夜之濡己,故不行耳。」又:「《傳》解詩人之言豈不欲夙夜,即是有夙夜之意,故云『豈不,言有是也』。」

(4)        《集傳》:「我豈不欲早夜而行乎、畏多露之沾濡而不敢爾。」

(5)        王質《詩總聞》:「《易林》所謂『厭浥晨夜,道多湛露,瀸衣濡,重不可歩』,正用此意。」

(6)        馬瑞辰《傳箋通釋》:「謂,疑畏之假借。僖一十年《左傳》引此詩,杜注言『豈不欲早暮而行,懼多露之濡己』,以懼釋謂,似亦訓謂為畏。」

(7)        高亨《詩經今注》:「謂,讀為惟,發語詞。此章寫他們早晚趕路,路上露水很多。」

(8)        李辰冬《詩經通釋》:「夙夜,夙興夜寐之簡稱。謂,為『歸』之假借。」

●誰謂雀無角,何以穿我屋?誰謂女無家,何以速我獄?

(1)        《毛傳》:「不思物變而推其類,雀之穿屋,似有角者。速,召。獄,埆也。」

(2)        《鄭箋》:「女,汝,彊暴之男。變,異也。人皆謂雀之穿屋似有角,彊暴之男召我而獄,似有室家之道於我也。物有似而不同,雀之穿屋不以角,乃以咮,今彊暴之男召我而獄,不以室家之道於我,乃以侵陵。」

(3)        《集傳》:「家,謂以媒聘求為室家之禮也。速,召致也。」

(4)        嚴粲《詩緝》:「謂,猶言也。雀有咮而無角。」

(5)        季本《詩說解頤》:「角,尖嘴也。雀有咮而無角。女,指強暴者而言。無家,謂無家業也。速,促也。」

(6)        何楷《詩經世本古義》:「謂,猶言也。穿,《說文》云:『通也。其字从牙,在穴中。』屋,《說文》云:『居也。』家,即室家之家,夫婦合則成家。速,《爾雅》云:『徵也。』獄,《毛傳》《說文》皆云:『确也,字从㹜从言,二犬所以守也。』」

(7)        牟庭《詩切》:「女當讀如字,謂申人之女也。無家,謂無夫家也。我,聽訟者自我也。速我獄,謂被召於我獄詞中也。」

(8)        高亨《詩經今注》:「雀,麻雀。角,嘴也。女,通汝。男人有家才能要求老婆回家。速,招致。獄,訴訟。」

●室家不足

(1)        《毛傳》:「昏禮純帛不過五兩。」

(2)        《鄭箋》:「室家不足,謂媒妁之言不和,六禮之來彊委之。」

(3)        《集傳》:「家,謂以媒聘求為室家之禮也。」「室家之禮,初未嘗備。」

(4)        嚴粲《詩緝》:「室家之道終不足。」

(5)        季本《詩說解頤》:「謂其人凶戾,不足為婚姻也。」

(6)        牟庭《詩切》:「不足以配為室家也。」

(7)        高亨《詩經今注》:「不足,貧乏。」

●誰謂鼠無牙,何以穿我墉?誰謂女無家,何以速我訟?

(1)        《毛傳》:「墉,墻也。視墻之穿,推其類可謂鼠有牙。」

(2)        《集傳》:「牙,牡齒也。墉,墻也。」

(3)        何楷《詩經世本古義》:「牙,牡牙也。鼠有齒而無牙。墉,墻也。告辯於官曰訟。」

(4)        胡成珙《毛詩後箋》:「《說文》:『牙,牡齒也。象上下相錯之形。』段注云:『牡齒當作壯齒。壯誤作牡,今本篇韻皆譌,惟《石刻九經》字樣不誤。《士部》曰:「壯,大也。」壯齒者,齒之大者也。統言之,皆稱齒稱牙。析言之,則前當脣者稱齒,後在輔車者稱牙。牙較大於齒,非有牝牡也。』」

(5)        鳳應韶《鳳氏經說》:「古者屋下柱間墻曰墉,屋外四周墻曰垣,垣即所謂宮墻也。」[3]

●亦不女從

(1)        《毛傳》:「不從,終不棄禮而隨此彊暴之男。」

(2)        何楷《詩經世本古義》:「從,《說文》云:『相聽也。』」

(3)        高亨《詩經今注》:「從,順從。」

 

 


[1] 《韓詩外傳》卷一:「傳曰:夫行露之人許嫁矣,然而未往也,見一物不具,一禮不備,守節貞理,守死不往,君子以為得婦道之宜,故舉而傳之,揚而歌之,以絕無道之求,防汙道之行乎!《詩》曰:『雖速我訟,亦不爾從。』」

[2] 《列女傳‧貞順篇》:「召南申女者,申人之女也。既許嫁於酆,夫家禮不備而欲迎之,女與其人言:『以為夫婦者,人倫之始也,不可不正。傳曰:「正其本,則萬物理。失之豪釐,差之千里。」是以本立而道生,源治而流清。故嫁娶者,所以傳重承業,繼續先祖,為宗廟主也。夫家輕禮違制,不可以行。』遂不肯往。夫家訟之於理,致之於獄。女終以一物不具,一禮不備,守節持義,必死不往,而作《詩》曰:『雖速我獄,室家不足。』言夫家之禮不備足也。君子以為得婦道之儀,故舉而揚之,傳而法之,以絕無禮之求,防淫慾之行焉。又曰:『雖速我訟,亦不女從。』此之謂也。頌曰:召南申女,貞一脩容,夫禮不備,終不肯從,要以必死,遂至獄訟,作詩明意,後世稱誦。」

[3] 見劉毓慶等,《詩義稽考》,頁24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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